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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美术学院信息中心消防安全责任制度

时间:2015-11-20 浏览量: 编辑:

1. 消防安全工作要以“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”的方针,认真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,加强防火安全工作。
2. 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逐级落实责任制。
3. 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,必须对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。
4. 对消防安全防护器材, 应定期检测、检查及维护保养,确保随时完好备用。
5. 防火负责人职责
(1)负责本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,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规定。
(2)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《消防法》及有关规定,在计划、布置、检查、总结、评比本单位工作的同时评比防火安全工作。
(3)经常采用各种形式向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。普及和提高防火安全知识,对外来人员进行三级教育。
(4)研究和布置本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,定期进行检查。
(5)对一切危及防火安全的现象和行为,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。
(6)负责本区域消防器材管理,应认真维护保养,保证良好备用。
(7)协助有关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。 
6. 防火安全,人人有责,全体员工必须注意防火安全,对火灾危险现象及行为 均应进行严肃的斗争。
7. 加强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,做到群防群消,提高自防自救能力。
8. 对在防火重点区域上的工作人员,要经常对其进行消防专业知识的教育和训练。
9. 电气设备的安全防火管理
(1)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、检修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。  
(2)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安全的接地装置和有可熔保险器,或自动控制器,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保险装置;电力网不准超负荷运行。
(3)对容易产生静电引起火灾的设备和容器,必须装置足以能够导除静电的设施。
(4)存放易燃性气体、液体、固体的容器管道附近,不得设置变压器和电热器。
10. 加强机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在储存、使用等各个环节中的安全管理。
11. 禁止在机房等区域吸烟。
12. 火灾事故的抢救原则
(1)报警早,损失小,报警要沉着冷静,及时,准确。
(2)边报警,边抢救,要及时扑灭初起之火。
(3)先控制,后抢救,应首先切断可燃烧的来源。
(4)先救人,后救物,应贯彻执行救人重与灭火的原则。
(5)防中毒,防窒息,正确选用灭火剂,尽可能站在上风向,必要时要带面具。
(6)听指挥,莫惊慌,平战结合,计划周密,互相配合,积极主动。
(7)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沉着、冷静,正确判断。指挥英明果断。 
13. 消防器材与设施的管理标准
(1)各种定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,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挪用、移动、损坏、圈占或埋压。
(2)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,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便于拿取的地方。灭火器放置地点应干燥、远离热源,不受高温辐射,阳光爆晒、温度适宜,不受化学物质侵蚀,周围不得有障碍物。
(3)室内消火栓,设置在明显并便于取用的地方,间距不宜大于50米,枪口离地面应为1.20米。
(4)室外消防栓,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,且宜靠近路边,其间距和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米;消防给水压力应满足最大用水量时,水枪射程不底于15米的要求。地下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。
(5)严格执行“三定一交”管理标准,即定点存放、定人管理维护、定期检查并列为交接班内容,保证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、有效状态。用过的和失效的灭火器应急时充装或更换,空瓶不得放于生产施工现场、不得于实瓶混放。
(6)消防器材及一切消防设施,均涂上红色,以便识别。
14. 发生火灾时,千万不要惊慌,应一面指定专人迅速报警,一面组织力量积极抢救。
15. 起火后应有专人在起火地点附近路口迎候消防车辆,使之迅速准确地达到火场投入灭火战斗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西安美术学院 信息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4年12月10日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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