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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美术学院信息中心安全制度

时间:2015-11-20 浏览量: 编辑:

1.严格遵守学院的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制度。

2. 机房内不准储存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,不得会客、吸烟、动用明火。

3.机房内的电源、电缆、地线及灯具等电器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,不准乱拉乱接电源;电气设备停止使用时,必须关机和切断电源。

4.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机房内的空调、电脑、电源开关、电源线等电器设备,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有关部门,保证设备运转正常。

5.机房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,并放置在明显位置。管理人员管理好消防设施、器材,严禁损坏、丢失、挪用,保持器材性能良好。

6.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,熟悉所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,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技术规程,切实重视安全防范。

7.保持机房内通道畅通,机房出入口处应配备事故应急照明装置。

8.发现机房内物品丢失、被盗,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,并保护好现场。

9.下班时,必须锁好门窗,不得将机房交给非信息中心机房人员看管。

西安美术学院 信息中心

2014年11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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