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公开

当前您的位置: 中心首页 > 信息公开 > 文件制度 > 正文

西安美术学院信息中心消防安全预案

时间:2015-11-20 浏览量: 编辑:

一、指导思想 

 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,保障生命财产的安全,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以及上级领导和教育部门相关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。 

二、组织机构 

  为确保预案能够顺利有序、安全的实施,特设领导小组如下: 
 
组长:景有民  副组长:高强  组员:办公室人员        
 
火灾扑救组组长:高强 
 
疏散引导组组长:乔浩

三、预防措施 

  1、加强相关责任人的教育培训工作,强化安全意识,责任意识; 
 
2、提高相关人员的认识水平,树立“全面问题无小事”的思想,组织找出身边的 
火灾隐患,及时排除; 
 
3、努力推进消防知识的学习,使人员掌握足够的逃生技能和消防常识; 
 
4、加大中心机房等重点场所的彻查力度,不留安全死角; 
 
5、大力宣传,使相关人员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以及火警报警的常识性知识; 
 
6、组织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,如果发现问题,及时维修、更换,确保使用时万
无一失。

四、报警处置程序 

  当班值班人员或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火情后,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。具体措施如下: 
 
1、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、气源,火源,搬迁易爆物品等,同时拨打“119”火警
电话; 
  2、报警时要讲明起火地点、起火的部位及物资、火势大小、被困人员情况、报警电话号码和行走路线; 
  3、派人到约定地点接引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; 
 
4、各小组人员,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,组织灭火扑救和安全疏散人员、物资工作。

五、火灾扑救的程序和措施 

  1、火灾扑救组接到报警后,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,根据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,迅速检查是否切断起火现场电源、火源和气源,检查是否存放有易燃、易爆物品; 
 
2、启用携带或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、消防栓等灭火器材进行扑救; 
 
3、如果火势较大,暂时扑灭不了,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冷却、隔离等措施,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,待消防队赶到,配合完成灭火任务。

六、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 

  安全疏散组接到报警后,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,根据预案或现场指挥的指令,疏通
紧急疏散通道,先疏散现场师生,再疏散危险品及物资。

七、现场保护措施 

  灭火战斗结束后,要派专人对着火现场实施警戒保护,严禁非现场人员进入现场,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,并配合调查人员做事故现场的调查工作,做好善后处置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西安美术学院 信息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4年11月6日

 

雁塔校区办公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含光南路100号西安美术学院1号楼和2号楼之间小三楼309室

邮编:710065 

电话:029-88232897

长安校区办公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一路3000号西安美术学院男生公寓一楼104室

邮编:710119 

电话:18192728770

  • 微信公众号

版权声明:西安美术学院版权所有 / 陕ICP备05010976号-1